努力创造更多
叫得响可推广的创新成果
——专访二级大检察官,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年中举行的大检察官研讨班对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作出了具体部署。
上海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深度链接全球的国际大都市,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和竞争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提出的明确要求。对标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要求,上海市检察机关对深入贯彻全会精神,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的有关部署有何具体谋划?记者近日采访了二级大检察官,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
今年7月,陈勇(右二)赴上汽大众新能源汽车工厂实地调研上海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
记者:当前,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请您谈谈上海市检察机关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中有哪些重点考量和举措?
陈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上海是党的诞生地、初心始发地和伟大建党精神孕育地,也是一座靠吃改革饭、走开放路、打创新牌发展起来的城市,身处这片热土,上海市检察院新一届党组履职以来,坚持把改革创新放在重要位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更加坚定了我们大力抓改革创新的决心和信心。
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上海市检察机关在全面学、深入学、反复学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要义、把握实践要求,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自觉当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在具体落实层面,主要考虑从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立足法律监督自觉融入法治领域改革、深化检察改革和自身发展这三方面切入和着力,切实做到中央有部署、上级有安排,上海市检察机关必有行动、必见实效。特别是深耕今年以来重点推进的改革创新项目培育工作,加大首案首例首创力度,努力创造更多公认度高、全国叫得响、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助推上海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记者: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上海市检察机关将如何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融入中国式现代化的上海实践?
陈勇:习近平总书记始终要求上海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2023年底考察上海时,要求上海“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这是对包括检察工作在内的上海一切工作的定位和要求。上海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实践就要跟进到哪里”,对标十二届市委五次全会部署的重点任务履职尽责,努力以高质量的检察供给落实改革要求、适配上海需求、满足群众诉求。
“五个中心”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发展的总体定位,是上海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化落实以服务“五个中心”建设“20条意见”为总纲、以保障具体国家战略实施意见为“分目”、以各区域细化举措为“落点”的检察服务大局矩阵,梯次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网络、涉外检察等融合、综合履职,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如结合上海“五型经济”特点,依法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外企等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紧跟新质生产力产业布局,持续深化在全国率先探索的科创园区“法治副园长”机制,将检察服务延伸至创新最前沿;近日我们在外滩揭牌成立上海首家金融检察综合履职基地,下一步将立足检察履职,积极参与金融法治建设,助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上海要素聚集、人口稠密、开放度高,必须加快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我们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国家安全检察办案机制,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协同筑牢超大城市运行安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等法治防线,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我们将不断强化“人民城市”理念首提地的担当作为,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认真做好打击犯罪、支持起诉、司法救助、信访法治化等工作,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特别是加强优秀历史建筑和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等城市文脉公益保护、“一老一少”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健全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强化“三农”司法保障,协力推动人民城市留住乡愁、守住绿色、人人乐享。
记者:大检察官研讨班对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为主线,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作出部署。上海市检察机关将如何落实?
陈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既是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在坚持自身“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同时,立足法律监督宪法职责,促进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推动执法司法整体实现高质效。
刑事检察方面,重点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持续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着力提升刑事抗诉、速裁程序适用等质效。民事检察方面,积极适应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强化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探索对虚假仲裁、虚假调解、虚假公证等问题的监督,推进综合治理。行政检察方面,着力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严守履职边界,推动完善反向衔接案件移送行政机关处罚标准,稳妥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检察方面,牢牢把握“可诉性”,精准规范开展工作,结合超大城市公益保护实践,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贡献智慧和实践样本。检察侦查方面,认真落实“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步推进”要求,以市检察院专设部门为契机,制定直接受理侦查、机动侦查等工作指引,高起点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
同时,加强涉外检察工作是最高检交给上海重点突破的改革任务,我们以建立“涉外检察工作融合履职机制”为抓手,在涉外案件办理、执法司法国际合作等方面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力争拿出制度蓝本、标志性案事例等先发成果。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离不开执法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在2023年以来与监委、法院、公安、国安、司法行政等机关全覆盖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的基础上,我们持续完善“议题调研—交流会商—任务分工—联动督办—落实评估”的全周期管理机制,把“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等改革部署及时纳入会商、共同研究落实,切实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记者:聚焦严格公正司法,下大力气推动检察机关自身改革和发展,是大检察官研讨班作出的又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对此,您有何谋划?
陈勇:检察机关的自身改革是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答好时代课题、回应法治需求、提升监督能力的必然选择,总的就是要落实和体现“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
一要管住检察权。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一体抓好《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等贯彻落实,组织修订司法办案职权配置、运行和追责等制度,开展“四大检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新一轮完善工作,持续优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
二要抓好管理。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完善与业务格局相匹配的人力资源配置、业务管理方式,健全系统性、整体性、全过程的“大管理”格局,突出强化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扣紧责任链条“第一环”。
三要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强化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
四要持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深入实施人才培养五年规划,加快培养金融证券、涉外检察、数字检察等方面人才,充分发挥好施净岚、马玮玮等新时代检察英模的引领带动作用,努力涌现出更多业务专家、标兵能手、“最美检察官”。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潘志凡 石佳)